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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潘衛分接受記者採訪時聲淚俱下。記者陳楓 攝 請掃碼看更多視頻
  警方將被外婆帶到陽山5天的小寶帶回佛山 外婆昨日接受採訪指責女兒不孝——
  本報佛山訊 (記者唐金鳳)42歲的潘衛分抱走7個月大外孫“失聯”5天,前日,佛山警方赴陽山將外婆抓捕,終於將小寶帶回父母身邊,小寶母親羅女士激動落淚。而審訊室內,雙手戴著手銬的潘衛分接受媒體採訪時涕淚俱下。
  動機:報複不孝女兒
  據負責該案的大瀝派出所刑警五中隊林隊長介紹,9月2日,公安人員在偵查中發現一個連潘的女兒都不清楚的事實:潘已於去年12月同一陽山男子登記結婚。9月3日,警方帶著黎先生驅車前往該男子住址,當即將潘衛分抓捕。
  “瘦了一點,黑了一些。”昨日,黎先生一家三口來到大瀝派出所,記者看到,小寶精神狀態良好。小寶母親羅女士稱,兒子身上並沒任何傷痕。
  染過的長髮,紅色上衣,緊身褲。昨日上午,在大瀝派出所,扮相有點“潮”的潘衛分見記者到來後,立馬打開話閘。潘衛分一邊哭一邊說,3個女兒長時間對她“不聞不問”,去年6月,她被查出患有婦科疾病,上月在羅村醫院住了3天院,花了3000多元,三個女兒未前去探望,錢也分文未給,“我掙不了幾個錢,只能借。”
  潘衛分說,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,住院花費本可以報銷,但她的戶口在大女兒的戶口本上,“她不給我戶口本,我就報銷不了。”上月29日,潘來到二女兒處,想讓二女婿出面協調,卻遭到對方拒絕。
  一怒之下,潘衛分抱走了二女兒的小兒子。“我抱走小孩是想整蠱她們,她們肯定要報警,報了警就會有人管我了。”
  女兒:想斷絕母女關係
  對於贍養問題,羅女士表示,潘衛分目前只有42歲,依然可以出門打工賺錢,“如果沒發生這件事,等她老了,我會盡到贍養義務,但發生這件事後,我只想徹底斷絕母女關係。”記者追問其能否原諒母親,羅女士稱“即便原諒也需要時間,久了或許能原諒吧”。
  律師藺存寶表示,案件中的外婆40多歲,未喪失勞動能力,這種情況下要求小孩履行贍養義務,在法律上沒有依據。“但從道德層面講,子女應理解父母的心理要求。”至於案件定性,母親不構成盜竊嬰兒或拐賣嬰兒犯罪,最多是一般違法行為,應以教育、勸導為主。“主觀沒有偷盜嬰兒的惡意,客觀上未對小孩買賣藏匿虐待,不應定性為犯罪。”
  新聞追蹤
  外婆:我對外孫沒有惡意
  記者:抱走外孫是長期預謀,還是一時衝動?
  潘衛分:上月29號,二女婿拒絕調解,很生氣,那晚睡不著,一直在哭,想想自己三個女兒那麼沒良心,我雙腳都腫成這樣了,沒有一個人願意管,很傷心也很憤怒。然後才有這個想法。
  記者:不擔心孩子會出事?
  潘衛分:我對外孫沒惡意,只是想讓女兒一家傷心一下子,過兩天就會抱回。抱了小孩後,我給他買了幾百塊一桶的奶粉,三個女兒和大女兒的兩個小孩都是我帶大的。
  記者:你覺得用“抱走小孩”的方式能達到目的嗎?
  潘衛分:我昨天看到警察就覺得“目的達到了”,至少有人會來管我了。
  記者:你現在有什麼希望?
  潘衛分:希望她們能出錢幫我醫好病,我還不想死。  (原標題:抱走外孫,只想整蠱女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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